陈亚春,1953年10月出生于广东化州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71年8月参加工作,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其仕途起步于化州基层,历任化州县杨梅公社和平大队民兵营长、公社党委常委、官桥公社党委副书记等职。1995年升任化州市副市长,2000年成为化州市委书记,2003年调任信宜市委书记,2007年升任茂名市副市长,分管发改、工业、交通等核心领域。表面上看,他是一位从基层干起、仕途顺畅的官员,但暗地里却逐渐走向贪腐深渊。
权色交易的开端:女记者的“采访”邂逅
2001年,北京某央媒女记者黄某因工作需要前往广东化州采访,与时任化州市委书记的陈亚春结识。据黄某自述,陈亚春在采访期间多次对她大献殷勤,甚至提出保持不正当关系,但被她严词拒绝。然而,陈亚春并未放弃,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和金钱攻势逐步瓦解黄某的防线。
2003年9月,陈亚春到中央党校学习期间,再次主动联系黄某。他谎称自己已与妻子朱秀珍离婚,并出示伪造的离婚证,以“娶她为妻”为诱饵,成功诱骗黄某与其发生关系。此后,黄某在陈亚春的金钱攻势和情话哄骗下,逐渐陷入这段不正当关系,甚至辞去北京工作前往茂名,期待与陈亚春组建家庭。
七年的等待与欺骗:从“承诺”到“背叛”
黄某在茂名期间,多次提出结婚请求,但陈亚春总以各种理由推脱:先是称儿子高考需要等待,后又以“两地分居”为由搪塞。2010年春天,34岁的黄某再次逼婚无果后,终于发现陈亚春根本未与妻子离婚,自己不过是其玩弄的对象。更令她愤怒的是,陈亚春在茂名期间还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,甚至包括风尘女子。
黄某在检举信中痛斥陈亚春:“他作为党的高级干部,一个有妇之夫,竟然贪恋女色,背着老婆找情人,还欺骗我的感情。”她表示,自己为了这段关系放弃了北京的一切,却换来七年的欺骗和玩弄,最终决定通过网络举报揭露陈亚春的真面目。
网络举报的爆发:艳照与贪腐证据的公开
2010年10月23日,黄某在网络论坛发布举报帖,控诉陈亚春“大骗子、流氓、大贪污犯”,并附上四张从视频截图的模糊艳照。帖子详细描述了两人从相识到发生关系的过程,包括陈亚春如何伪造离婚证、如何在北京西苑饭店灌醉她并实施侵犯等细节。黄某还声称掌握陈亚春贪腐的录音和视频证据,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卖官鬻爵、大肆敛财。
帖子发布后,迅速引发网络热议。网友纷纷转发和评论,要求严惩陈亚春。陈亚春的秘书最初否认网帖内容,称副市长已向公安局报案,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。但随着更多证据的曝光,陈亚春的贪腐行为逐渐浮出水面。
纪检调查与司法审判:贪腐金额超千万
2010年11月3日,广东省纪委证实陈亚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。调查发现,陈亚春在担任化州市委书记、信宜市委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任用、提拔等过程中单独或伙同妻子朱秀珍(时任高州市人大副主任)多次收受45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77.28万元、港币15万元、美金2.5万元;此外,还收受下属“红包”礼金人民币272.25万元、港币1万元。
2011年1月18日,广东省检察院对陈亚春涉嫌受贿问题立案侦查,8天后执行逮捕。2012年,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亚春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150万元。法院认定,陈亚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情节特别严重。
陈亚春曾被当地市民称为“老实人”,但其仕途背后的贪腐和道德败坏却令人震惊。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、卖官鬻爵、包养情人,最终因情妇的举报而身败名裂。这起事件不仅是个人的悲剧,更是对权力监督和制度建设的深刻警示。在反腐斗争日益深入的今天,任何贪污腐败分子都难逃法律的制裁。
来源:仕海沉浮录(公众号)
作者:初心(原创)